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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剑鸿、郑永德、许志雄、林国团、林贤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05 11:16:0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3年5月9日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剑鸿、郑永德、许志雄、林国团、林贤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