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按照“高质在于案结事了、高品在于公正廉洁、高新在于特色品牌、高端在于人民满意”的要求,不断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大力推进法官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具有瓷都乡村特色的自身优势,为未来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质在于案结事了 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审判质效是司法的核心和灵魂。该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终极目标,扎实推进“两评查”活动,着力构建“精细化”审判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1-10月,审判质效综合指数85.32,在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暂居第三名。
实行“零错奖励”。设“无错案奖励经费”,对全年无差错办案或办案有差错但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的庭室,年底全额兑现无错案奖励经费,并实行年终考核加分。对办案出现差错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的庭室,除扣发无错案奖励经费外,院党组对庭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进行“两项评比”。即评选“最佳庭审”及“最差法律文书”。庭审程序完整、实体公正、纪律良好,法官言行中立、思路清晰、驾驭得当、矛盾化解得力的,评定为“最佳庭审”。文书格式失范、案件事实不明、争议焦点不准、证据认定不当、裁判结果不公的案件法律文书,评定为“最差法律文书”。
开展“四项评查”。审监庭对已审结案件实施归档评查,资深法官对审监庭已评查案件的20%实施抽样评查,审委会对重点案件作定点评查,院领导每人每年对20件案件作年终评查。
高品在于公正廉洁 队伍建设亮点纷呈
在全省“十佳法院”和“优秀法院”的基础上,如何实现“先进更先进、先进保先进”是一种更高、更新的要求和考验。为此,该院在队伍、品牌和形象建设上进行深度思考,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基础、能力建设这个重点、作风建设这个关键、班子建设这个表率,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取得了长足进步。
坚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联合福州大学法学院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学历教育、开展素能培训的同时,大力实施“一线磨砺计划”和“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坚持把干警推向一线和基层,让他们在“实战”中不断增强运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息诉和判决说理能力,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干警脱颖而出。
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文明窗口”、“评办案标兵”等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态度,通过抓细节提升质量、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置“廉洁镜子”,创新廉政风险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了公正廉明的法院形象。
坚持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探索导入CIS法院形象识别系统,通过发挥CIS的识别、管理、传播、协调功能,对法院的理念、行为及物质呈现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梳理和设计,建构统一、协调的法院文化局面,从而使法院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认同和信心。突出司法文化特色,建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实施“法院文化讲坛”工程,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唱读讲传”、“法院书香浓”、司法调研、文书评比、论坛演讲、文艺演出等活动,邀请书画名家、陶瓷大师等进院授课,着力建设“和谐司法文化园”,浓厚调研氛围,培养学习风气,提升个人修养。
高新在于特色品牌 社会管理创新不断
司法产品需要立口碑、铸品牌、树形象。该法院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把司法品牌的创建,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
“无讼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前移关口助力和谐建设,探索设计纠纷综合调解“合力”模式,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体、司法调解为保障,形成“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在乡村、学校、企业等设立法官工作室58个,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58件,努力将治安“乱点”打造成为治安“亮点”。
“审务三进”服务管理创新。“审务进园区”增强社会管理合力,制定《德化县法院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工作意见》,加大涉企案件调解、执行力度,联合商会、行业协会等调解结案156件,受到企业界的好评。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法官工作室”,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导诉服务、给职工上法制课,助力“和谐企业”建设。“审务进医院”促进医患矛盾化解,联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采取与医院中高层领导、医务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交流,加强调研合作,引领“幽静医院”建设。“审务进校园”强化教育引导功能,创新少年审判机制,设立“少审法官”,推出庭前有调查、庭中有教育、庭后有帮扶的“三有”工作法。联合教育局规范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派出11名青年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并在法院建立教研基地,在德化五中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执行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加强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人员、车辆和装备。争取党委支持,将执行联动建设列入综治考核范畴,依托“大调解”网络,建成与公安、工商、房管、银行等部门间协助执行平台和社区协助执行网络。通过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曝光、谴责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158人次,使“老赖”无处藏身。深入开展反规避等专项执行活动,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25件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5张,切实加大制裁力度。
高端在于人民满意 公众满意度创新高
为民是司法生命力所系。该法院除了在理念认识上深化“为民”司法、在制度建构上设计“为民”司法外,还从具体举措、技术操作上细化“为民”司法。让司法近距离靠近民众,使为民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可摸、可触的行动。
深化为民司法,回应群众关切。将为民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建立民生案件绿色维权通道,加大对民生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妥善审结涉民生案件350多件,标的270余万元。设立派出法庭4个、巡回审理站13个、便民诉讼联系点35个、聘请诉讼联络员176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在辖区20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完善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全面建成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院长接待日”、“意见集中反馈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蓝皮书”等制度,不断丰富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载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进农户“三解三促”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方位构建群众参与、知晓、监督、建言司法的多元渠道。
实施结对帮扶,关爱特殊群体。开展“驻百村、进千户、帮万民”活动,建立“青年法官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筹资设立“爱心专柜”,调动法官个体、法院部门、法院党团组织与45名穷困群众“交朋友”,与11个经济薄弱村、社会建设落后村结对共建,多形式、多渠道关爱、帮扶弱势群体,支持落后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积极延伸司法的社会责任。推进“关注特殊人群,施行真情感化工程”,建立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法官“一对一”结对失足青少年,努力帮助失足青少年解决就业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