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瓷·瓷国明珠。”李鹏总理题记。陶瓷因德化而名,德化因陶瓷而美。陶瓷之纯、之净、之美,孕育了瓷都人民世世代代清纯做人、干净做事的瓷都骨风。2013年9月,德化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第一个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这是对德化长期实施“大城关”战略,致力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肯定和鞭策。德化作为千年陶瓷古县,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如何紧密结合县情,挖掘法治建设与深厚人文积淀的契合点,打造一批全民普法宣传的新阵地,为我县“做强城区、统筹城乡”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本文试图以县法院正在建设的“法治文化广场”为视角,进行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现状:有成绩,也有不足
(一)成绩斐然:社会治安满意率屡创新高
根据泉州市综治委《公众安全感测评情况的通报》,近三年,德化县社会治安满意率均达97%以上,连续7年位居全市首位,“平安德化”创建成效显著,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得到较大提升。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视,离不开县委“驻、进、帮”活动的深入部署,离不开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的各种有利尝试,离不开社会各界对创新矛盾机制筑牢城乡治安防线的大力支持。
(二)不足之处:法治文化建设任重道远
1、法治文化资源配置存在城乡差异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德化成功实施了“大城关”战略,县城已集聚了全县三分之二多的人口,城镇化率达71.3%[①]。我县在创建法治文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虽然也兼顾农村的法治需求,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偏向城关,城乡法治文化资源配置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以县法院为例,虽然该院大力实施巡回审判、驻村法官制度,建设“无讼乡村”,但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人口日益稀少,这些机制所起的辐射效应已呈日渐缩小的趋势。
2、法治文化建设主阵地的遗憾缺失
近年来,随着我县法治创建和“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瓷都人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平时学法”的风尚已逐步形成。但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县仍缺少一批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战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还是习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有效的“抱团合力”,对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还普遍停留在重点节日的单独宣传。
二、构想:瓷都人民的“法治精神养料”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针对我县目前法治文化配置城乡差异、法治文化主阵地缺失的现状,县法院进行了积极有力的尝试,正筹备建设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以培育德化普法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引领社会公众逐步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自觉守法的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广场”主要由“法髓之石”、“法治长廊”和“法治书屋”三大部分构成,预计于2014年底可完成主体施工建设。
(一)“法髓之石”
“法髓之石”作为整个“法治文化广场”的开端,位于县法院大门东侧的假山上,以一块长达1.3米、宽0.8米的大石头为介质,刻上朱红繁体大字“法”字。“法”字左侧刻有“厚德尚法、公正廉明”八字院训,以恢弘大气和直映眼帘的手法定格“法治文化长廊”弘扬法治精神、瓷都儿女追求法之内在精髓“坚如石”的品格。
(二)“法治长廊”
“法治长廊”是县法院“法治文化广场”的主体部分,它紧挨着假山,为一面长达40米、以天蓝色为背景、以祥云为勾勒的整大面长廊。整个法治长廊运用立体效果,布置4个立体的、以青花瓷为边框、牛皮纸黄为底色的画卷,每个画卷交相辉映、古色古香,共分为格言篇、人物篇、工作篇、案例篇4大篇章。
1、格言篇。“千金难买好厝边”、“一针不补千针难缝,细康不补大康叫苦”、“同甘共苦,好翁(丈夫)好某(妻子)”、“两人没相嫌,糙米煮糜也会粘”……这些耳熟能详、引起群众共鸣的闽南语谚语配上趣味横生、贴近生活的插图,让社会公众在抿嘴会心一笑之余,潜移默化地引领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深思,引导他们自觉用法治的思维和理念思考生活。
2、人物篇。选取了皋陶、李悝、长孙无忌、沈家本、董必武、孟德斯鸠等5位古今中外在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影响作用的人物,并对其主要思想、经历、贡献加以简要阐述,以让社会公众在饱览视觉盛宴的同时,领略中外法治发展史的浩瀚与伟大,对法治文化产生尊崇之心。
3、故事篇。选取了“妻子应否对丈夫的交通肇事承担赔偿责任”、“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能否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人能否免除保证责任”等3个能够给社会公众以启发意义的案例,每个案例均采用“基本案情”配上“法官解答”的布局方式,并定期进行更换,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读故事、品案例的同时,形成用法律手段合理、合法解决纠纷的法治思维。
4、工作篇。该篇章主要向社会公众展示县法院等单位近期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成效,如县法院上门立案、开通远程信访视频、开展“送法进军营”、组织“瓷都小记者”参加“法院开放日”、开展执行清案“猎狐行动”、集中清理金融借款案件“清欠行动”、年底集中清理企业“欠薪”行动等。另外,选取1-2个版面,对近期新修订、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筛选,选择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大的修改部分,如侵权责任法、新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等,进行新旧条文对比、简要释法。
(三)“法治书屋”
“法治书屋”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畅游法律知识海洋、“充电”法治精神食粮的场所。室内装潢格调简洁、大方、舒适、温馨,书屋的三面墙壁摆放三个大书架,书架上摆放以法律知识为主的书籍,选取剩余的另一面墙壁打造“电子书屋”,摆放3至4台电脑供社会公众翻看网上电子书籍。
三、实施:分阶段分主题依次推进
县法院“法治文化广场”的建设,以“使群众乐见、乐闻、乐学、乐用”“四乐”为总体思路,力求运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通过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案例,打造全县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要想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的辐射效应,笔者认为不应“一刀切”、“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结合关键节日时间点,联合司法、妇联、工商等普法职能部门,形成一个多维度、广触角、全覆盖的普法宣传体系。
(一)分阶段、分人群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2015年,“法治文化广场”基础设施完工后,县法院计划分批次、分时段、分主题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对外开放“法治文化广场”,强化对公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成效。
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组织各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进行参观;2015年第二季度,重点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参观;2015年第三季度,重点组织村(社区)干部、农民参观;2015年第四季度,重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观。
时间 |
主要参观人员 |
2015年第一季度 |
各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 |
2015年第二季度 |
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 |
2015年第三季度 |
村(社区)干部、农民 |
2015年第四季度 |
外来务工人员 |
表一:2015年不同时段主要参观人员安排表
(二)各单位形成合力,抓好重大节日时间点进行宣传
联合各有关部门形成常态沟通机制,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国际劳动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时间点,在“法治文化广场”举行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来信来访接待等多维度为一体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每年几次的大宣传、大教育、大接触,给予瓷都人民以大范围、高规格、远影响的全民法治大洗礼。
四、结语
“做强城区、统筹城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瓷都儿女打造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魅力城市, 形成紧凑城区、开敞乡村的城乡格局的豪言壮志。法治文化建设做在当下、功在千秋,打造法治秩序、创建“平安德化”是大力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外部条件。打造法治文化建设主阵地,为全县人民打开一个更为广阔的普法窗口,让社会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法治观念,从而形成法治思维,对于我县争创“两个县”具有极其深远的重大意义。本文以县法院正在摸索建设的“法治文化广场”为蓝本,以期对我县的法治文化建设以及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考角度。
[①]数据来源于《福建德化县实现71%城镇化率路径调查》,新华网福建频道,http://www.fj.xinhuanet.com/xhs/2014-01/30/c_119189836.htm,于2014年9月25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