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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跨域”距离 普及司法“红利”——德化法院受理首起“跨市”立案
作者:陈公照、徐凝蕾  发布时间:2015-10-23 17:41:12 打印 字号: | |
  10月21日,德化法院受理德化人陈某诉尤溪人许某离婚纠纷一案,这是“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跨市”立案。

  2009年,陈某与许某相识后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许某经常嗜酒,无端殴打陈某,致使双方感情破裂,陈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法庭。德化法院在立案登记时发现,该案应由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管辖。为免去陈某来回奔波之累,该院决定为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通过刚建立运行的“跨域·连锁·直通”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立案法官及时将诉讼材料扫描并传给尤溪法院,尤溪法院接收后立即进行了立案登记,整个过程用时不足20分钟。

  陈某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高兴地说: “我白天带女儿,晚上要打工赚钱,如果去尤溪立案,真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和费用。现在在德化就能立案了,真的省去了很多成本。”

  据了解,从今年10月21日起,福建法院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全省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正式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司法改革的举措正在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惠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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