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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驾驶出车祸 致人死亡被判刑
作者:郑聪养  发布时间:2016-03-25 15:00:52 打印 字号: | |
  饮酒过量后宿醉未醒,德化货车司机小林就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酿成大祸。最终,德化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日前,该案已经审理终结,小林表示服判。

  去年10月一天清晨,小林驾驶着小型普通货车正前往工地,途经德化县某郊区时,其看到右前方有一妇女骑着一辆助力车与自己同向行使。因为前晚喝了点啤酒,小林脑袋还有点酸胀,在未确认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踩了一脚油门欲行超车。没想到,在超车过程中,货车的转向灯刮蹭到助力车的右车把手,助力车失去控制,妇女摔倒在地尚来不及爬起来,就被货车的后轮轧过……

  惨剧发生后,小林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小林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5.16mg/100ml。案发后,他因涉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在法院的调解下,小林与雇主积极赔付死者赖某家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含小林的工资款1.7万余元),涉事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1万元。据此,小林取得大部分死者家属的谅解。

  德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案发后主动报警,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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