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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兄难弟” 时隔3月均酒驾
作者:郑荣平 徐晓璐  发布时间:2016-03-29 15:45:21 打印 字号: | |
  时隔3个月,同一个场景,同一个桥段,同一辆电动车,类似的交通事故,戏剧性地在德化街头上演。不同的是,第二次肇事的主人从摩托车后座的配角变成了酒驾的主角。

阿海(化名)今年30岁,永春县人,长期在德化县三班镇的洞上村经商。阿进(化名)今年32岁,德化县人,是一个体工商户,两人因生意上的交往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去年4月27日晚,他们一同去朋友家聚会,喝了点啤酒,晚上10点多,阿海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电动车载阿进打道回府,没想到在一个购物广场前碰撞到了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车门,造成两车轻微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德化县交警大队认定,阿海的行为属于酒驾。

去年7月17日晚,阿海约阿进去另一朋友家中喝酒。聚会结束后,两人又骑着那辆“小电驴”回家,只不过这次是阿进载着阿海。不曾想,在途中与驶入对向车道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阿进自己受伤、阿海轻微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近日,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海和阿进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据此,法院一审判阿海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阿进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东南早报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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