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娶儿媳妇要用的5万多元聘金,阿烽(化名)怎么也想不到,会被贼惦记上。案发后他才知道,当天他家数钱的时候,被路过的蟊贼郑某臻看见,正应了那句古话“财不要外露”。
2日,德化法院透露,郑某臻身犯多起盗窃案,一审被判刑七年,他的同案犯符某则获刑四年。
去年7月份的一天,家在德化县三班镇的阿烽家热闹非凡,因为第二天他的儿子就要到女方家下聘金,亲戚朋友都来道贺。当天,郑某臻路过他家门口,就停下来四处乱瞅。期间,他恰好看到阿烽的家人正用点钞机数钱这一幕。随后,他溜进阿烽家对面一幢未入住的毛坯房,躲在里面伺机作案。等到夜幕降临后,他偷偷从阿烽家隔壁的阳台,爬入阿烽家楼上房间,盗走5.2万元现金。深夜席散,阿烽回到房间才发现聘金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于去年9月16日,将郑某臻及其同伙符某抓获归案。据查明,2015年3月的一天,郑某臻、符某窜到三班镇盗走一村民家的财物价值1万多元;去年5月至7月间,郑某臻独自作案4次,盗走三班镇包括阿烽家在内的四户村民家合计8万多元的财物;去年8月间,郑某臻又伙同符某作案4次,盗走4户村民合计2万多元的财物。
经审理,德化法院认为,郑某臻和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郑某臻盗窃数额巨大,符某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