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法院为德化某陶瓷有限公司93名工人追回被拖欠的39.3万元工资并集中发放,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陈老汉等人在德化县某陶瓷有限公司从事彩画、修胚、上釉、选瓷等工作。至2014年7月底,陈老汉等工人被该公司拖欠工资360元到12546元不等,合计39.3万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工人于2014年10月28日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即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将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存货进行拍卖,为工人发放了28万元工资。经查证该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16年11月法官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剩余的30%工资仿佛就此石沉大海。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某逃匿在外,该院恢复执行以其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今年7月6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采取了强制措施,苏某次日即叫家人将尚欠的11.3万元工资款如数交至法院。执行款到位后,法院立即联系工人集中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