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泉州湾,青青戴云山……”随着泉州市歌《蓝蓝泉州湾》传唱,这幅壮美的海洋与高山盛景,成为海内外泉州人的新乡愁——在闽中屋脊戴云山深处的德化县,有一群绿色法官,用法律武器默默守护着这一片青山绿水。
德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苏益铮介绍,2011年生态资源审判庭成立,共受理各类案件400多件、结案率98%,还通过设立“林区法官工作室”“矿区法官工作室”等扎根基层,提高民众的生态环保护意识,2014年、2016年两次被评为省护林联防先进单位。
记者了解到,德化县法院的绿色司法,在全市起步早、工作细、脚步快,为绿色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大量有益经验做法。
保护红豆杉
巡回审判进乡村
戴云山是一座资源宝藏,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严厉打击,还要在重点区域广而告之,才能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德化县法院生态庭庭长张延胜说。
2015年10月,叶某伙同其他犯罪分子,携带油锯、斧头等工具,驾驶摩托车窜到德化县的“黑石坑”山场,采伐“黑樟丝”树木2株,并加工制成原木18节,所幸在搬运时被群众发现,公安机关介入后破案。经鉴定,被采伐的“黑樟丝”有2株、计2.3982立方米。
“黑樟丝就是红豆树,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张延胜介绍,最终叶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受此经济利益驱动,近年来非法采伐红豆杉、“黑樟丝”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已经审结16件。
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德化地广人稀,红豆杉、楠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分散在一些偏远山区,部分群众法律知识缺乏。要让他们感受法律的威严,开庭审判最直接!”张延胜告诉记者,通过创新“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乡村,让当地群众亲身感受庭审现场,争取审结一案震慑一村,取得显著成效。
重拳打污染
深山不容存盲区
城里人多眼杂容易被发现,偷偷把污染的厂房建到山里去,会不会更安全一些?抱有这样侥幸心理的人,在德化也踢到了铁板,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张延胜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件:2015年8月,在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被告谢某某、李某甲、王某某、周某某、李某乙等人,擅自在德化县的荒地角落,合股建造炼铜反应炉焚烧厂,通过焚烧废旧电子元器件、线路板的方式,提炼电解铜进行牟利,后被公安和环保联合查处,都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现场查获的证据,触目惊心!”张延胜说,经过认定的证据,当场扣押废旧电子元器件、线路板2车计47.08吨,都是国家危险废物,现场清理焚烧厂废渣计49.83吨;焚烧厂选址虽然是在荒地,但对土壤、周边空气、废渣处理等,都有严重影响。
地广人稀、深山荒地、监管有限,这是现实情况。“不能因此就能为盲区,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依法严惩,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张延胜分析,生态资源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机制,经办法官必须“通晓”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并熟练掌握运用。
审理失火案
邀请老乡来旁听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如何最大限度推动“法入人心”,各地法院也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德化县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就经常上演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场景。
今年四月份,德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记者了解到,据悉,去年2月份某一天中午,60多岁的德化人林某在自家田地耕种时,坐在田坎上抽烟休息时,随手将尚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旁边荒田中。不料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枯草,火势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到附近山场,造成森林火灾。事发后,林某立即救火,在其他人赶到后,火势被灭掉,经鉴定,过火烧毁的林地面积达到86亩,造成不小的损失。
为通过个案审理起到更好的普法教育效果,德化法院联合有关部门邀请了30余名村干部、农村留守老人前来旁听。“我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这辈子是第一次进法院,没想到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希望老乡们以我的案例为教训,以后干农活时要多加小心。”最终,林某因失火罪被德化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他当庭表示忏悔。
“农民们防火意识较差,通过这种形式以案说法可以起到警醒育人的作用,既惩治违法犯罪又教育引导群众。”该县水口镇榜上村村主任黄长尊如是说。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苏益铮说,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该主动作为、融入大局、创新服务,为建设绿水青山构筑坚强有力的绿色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