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县法院与德化县公安局正式会签《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今后,公安机关将全面协助法院查询、布控、拘留被执行人及其涉案车辆以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
德化法院副院长林金盛介绍,依托该执行联动机制,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公安机关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将单纯依靠强制执行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并举的工作模式,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该规定要求,对人民法院发出拘传票、作出拘留决定,而被执行人逃匿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及时控制被执行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
根据该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执行过程中需采取扣押措施的车辆,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查找、扣押,后者应当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协助法院扣押相关涉案车辆。
“德化法院将充分利用该联动机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控制被执行人行动,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并以该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逐步与金融、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执行联动机制的可操作性。”该院执行局局长周成铭表示,“执行一盘棋”的框架在德化已经基本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将会更加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