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您了,这些日子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10月16日,在德化县杨梅乡家中,方某兴撑着身子勉强下床,对站在旁边的德化县人民法院法官哽咽地说。
2013年6月,方某兴向某银行申请办理额度1万元的信用卡用于日常消费。该银行经审核通过后,向方某兴发放了信用卡。方某兴于同年10月22日开始使用该信用卡透支消费,但五年来均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信用一直不错。直到2018年8月,方某兴便不再偿还该信用卡。截至今年7月份,方某兴已经欠下信用卡债务6793.67元,利息1485.25元,银行遂向德化法院起诉要求方某兴立即偿还信用卡所欠的本金及利息。
接到该起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方某兴突然不按时偿还信用卡的行为产生疑虑。深入了解后,才发现方某兴于2018年5月份突然患上痛风、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已在家卧床一年多。由于遭遇生活变故,方某兴无法外出务工赚钱,手头积蓄也因治病所剩无几,这才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
10月16日,考虑到方某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法官与银行的业务员耐心沟通后,决定驱车前往杨梅乡为方某兴上门调解。经过双方协商,银行根据方某兴的实际情况,最后达成方某兴每个月25日前偿还300元,直至信用卡款项全部还清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