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法院物业外包服务采购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本次采购项目为德化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并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德化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1.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
1.3、服务范围:德化县人民法院大楼。现有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1.4、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及人员配备
行名 | 水电服务 | 保洁服务 | 消防值班服务 | 绿化服务 | 项目经理 | 人数合计 |
计划人数 | 1人 | 3人 | 2人 | 1人 | 1人 | 8人 |
注:投标人配备的人员的80%(含)以上服务人员工作经验应达到2年以上,保证男性、女性不超过52周岁。
四、说明
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标参与人应按照本表格式提交报价,与格式不符者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需包含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成功案例及报价表等,盖投标人公章并作密封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德化县人民法院9楼907
递交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7日17:30
联系人:周伟生 1588083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