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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当庭宣判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作者:童彬妮 赖小瑜  发布时间:2020-08-05 15:22:48 打印 字号: | |

7月30日,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在德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德化法院院长苏益铮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声典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德化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7日至2月13日间,被告人肖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其位于德化县浔中镇的家中,隐瞒自己没有口罩也没有向上家购买口罩的事实,在互联网上向被害人发布虚假的口罩销售信息,并通过邮寄少量一次性口罩或其他物品、发送运单信息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2名被害人向其购买口罩的款项合计人民币37.035万元。之后,被告人肖某恐罪行败露,先后退还给被害人7.12万元。3月3日,被告人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利用公众对防疫用品需求迫切的心理,以销售口罩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依法应予以严惩。结合其在侦查期间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形,最终判处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分别退赔给两名被害人人民币106750元、19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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