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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发布时间:2022-03-14 16:52:58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县林业局与县法院共同到德化县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开展“3·12” 植树活动。

同行的还有几名特殊的“志愿者”——自愿报名参加植树活动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4名被告人。

经过一番辛勤劳动,大伙成功栽种了58株桂花树树苗,一株株错落有致的小树苗,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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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去年12月德化县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成立以来,县法院持续推进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工作模式,深挖“责任人修复+法院引导+政府监管+第三方机构服务”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已成功引导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以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在基地完成异地补植复绿6批630株棵苗,在增添绿意的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被告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下一步,德化法院将持续加强生态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充分利用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围绕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扎实抓细做好补植复绿工作、探索拓展生态修复适用范围、用好用活基地扩大宣传影响等四方面工作,让基地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载体,真正成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恢复德化“样板地”,扩大生态法治宣传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