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德化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2-04-07 11:42:2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悬赏查找本院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悬赏查找车辆的信息


二、悬赏金额:500元/辆

三、悬赏有效期限: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9月25日

四、举报联系电话:0595-23589795。

五、悬赏条件:凡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车辆位置信息,并协助本院成功扣押车辆的,每辆车给予500元奖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二)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四)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七)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本公告即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请上述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后,向本院自觉交出车辆,或向本院说明不能交出车辆的原因。拒不交出车辆又不说明原因的,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