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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犯罪:马爹利、轩尼诗、芝华士玩起“换装秀”
——连某通等六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2-05-23 17:04:12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连某通原系德化县两家酒经营者,经营期间雇佣连某发担任酒吧的出纳兼吧台管理,雇佣朱某黄某分别担任两家酒吧的店长。2017年6月以来,连某通在明知曾某苏某向他人购买假冒洋酒的情况下,以低价向曾某苏某购买洋酒,高价在其经营的酒吧销售,金额共计973万余元,获利725万余元。连某发朱某黄某在明知连某通在酒吧销售假冒洋酒的情况下仍予以帮助销售,金额分别375万元、160万元和80万元。而曾某、苏某在明知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以低价向他人购买假冒马爹利、轩尼诗、芝华士等系列洋酒,并销售给连某通,销售金额分别为170万余元78万余元,曾某从中获利72万余元,苏某获利21万余元。

公安机关抓获连某通等六人后,依法扣押93瓶马爹利、55瓶轩尼诗和18瓶芝华士,共计166瓶洋酒经鉴定,前述扣押的洋酒均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按被侵权产品零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132638元。

【裁判结果

德化法院认为,连某通等六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牟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综合全案情况,判处连某通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725万元上缴国库;同时判处同案的其他人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同刑期的刑罚等。

【典型意义】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售假酒行为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中,严厉打击售假酒等涉民生犯罪,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只有时刻保持“紧而又紧”的态度,才能让人们紧绷的神经逐渐舒缓,让食品安全的水位不断提升。回归到本案,只有对假冒注册商标假酒者实施执法“零容忍”和定罪量刑的严标准,才能让假冒者感觉到法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才能真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