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0:10:35 打印 字号: | |

关于人民陪审员

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数为每人30件。

特此公告。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