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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河长办一行到德化督导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03 11:55:12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瑞阳,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林方亮带队到德化县开展河湖长制督导工作。德化县副县长林金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康等陪同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点、污水处理厂、尾厝国控断面点,现场察看排污口、河漂垃圾等涉河涉水问题治理情况。


随后

还到彭村水库闽江流域德化段生态司法保护联动服务站、县水文化科普馆等地,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关于河湖长制发展历程、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等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流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衔接、涉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并就做实做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当天,督导组一行还到上涌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曾坂村小型湿地公园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下一步,德化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共建合作,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此次督导要求,落实“七库连通工程”司法联盟机制,深化河湖长制,不断完善水环境综合治理司法服务,延伸生态司法职能,助力打造山清水秀、幸福宜居的世界瓷都。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