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第七个中国品牌日,为给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9日,安溪、永春、德化三县法院联合开展首场“跨域协作·守护瓷茶香”专项执行行动,以强制执行保障安溪茶叶、永春香业、德化陶瓷产业融合发展。
2022年5月起,德化法院集中管辖安溪、永春、德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后,已累计执毕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67件,和解39件,当场执行到位67万余元,有效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形成打击“知产老赖”的高压态势。
安溪 | “纸上权利”及时变现
安溪某茶叶公司因林某侵犯其知识产权,将其诉至德化法院。立案后,承办人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林某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茶叶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但发现林某账面上并无可供执行资金,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图 | 前往被执行人住所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林某与案外人杨某就其名下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已收齐房屋买卖款项合计97万元,该房屋现已登记在案外人杨某名下,而出售房产获得的款项则被林某分多笔转出。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向林某户籍地法院——安溪法院发出协同执行请求。当天凌晨,睡意正浓的林某被敲门声唤醒,面对突然到访的两地执行干警,林某辩称该款项已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目前已无偿还能力。
图 | 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
执行干警对林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若未如期履行义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期间,林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于当日下午让家人把赔偿款9万余元转进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永春 |“小案件”也花大力气
民生案件无小事,德化法院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对标的额小的“小案件”也同样不遗余力。
原告永春某制香公司与被告周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属于执前督案件,涉及的标的额仅有8500元,双方在审判阶段已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周某未依约履行赔偿义务。
图 | 商讨执行方案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线索得知,长期外出打工的周某已回到永春乡下家中。面对异地执行可能出现的人手紧缺、路途不熟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立即向永春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
当日清晨,我院干警驱车从德化出发与永春法院执行干警汇合,几番周折,辗转多地,最终到达周某家中。
在沟通中得知,此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周某的生产生活陷入了困难。对此,执行干警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说明了周某的基本情况,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周某也诚恳地应允每月定期向银行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图 | 达成和解
至此,这起奔赴异地的执行案件得以和解结案。
德化 | “知产老赖”无所遁形
被执行人彭某系涉5起案件以上的“知产老赖”,其中,与某陶瓷公司间的商标纠纷案件,被德化法院依法判决应当赔偿某陶瓷公司经济损失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彭某仍未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彭某正与案外人商谈业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正谈着业务的彭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工作。
谁知将其带回法院后,彭某态度转变,立刻“翻脸”,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彭某自知“在劫难逃”,便积极向亲戚好友求助。
图 | 了解案件情况
经过筹措资金,彭某把其涉案的17万余元执行款项全部付清。至此,彭某所涉5起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流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建设。下一步,德化法院将持续发力、攻坚执行,多措并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