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线上交纳诉讼费用指南
交纳诉讼费是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何避免在交纳诉讼费用时因不熟知、不了解交款方式和途径而发生错交、漏交、迟交诉讼费用的现象。
跟着小编一起
看看各项操作流程吧~
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后,法院将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当事人凭借该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及缴款码进行交款。
方式一:闽政通交款
1.登陆“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全部”
2.进入“我的服务”项下的“司法公证”模块,点击“福建法院诉讼服务”
3.点击“诉讼费办理”,进入“交费”模块
4.点击“诉讼费办理”,进入“交费”模块
5.根据页面提示,输入通知书上的缴款码即可完成诉讼费缴纳
方式二:支付宝交款
1.登陆“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非税代缴”,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非税代缴-泉州市”选项
2.进入缴费界面,输入通知书上的缴款码,根据提示完成诉讼费缴纳
方式三:微信交款
1.在“微信”APP首页搜索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
2.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的“更多服务”
3.在“政务综合”项下找到“非税缴款”,或在“城市服务”页面直接搜索“福建非税”
4.点击“非税缴款”项下的“非税业务缴费”
5.扫描缴款书二维码或输入缴款码进行缴费
诉讼费用交纳温馨提示:
一、当您收到法院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代开上诉费通知书》等文书时,请仔细阅读通知书下方的交款方式,并选择相应的方式按照流程指引操作进行交款。特别提醒:您通知书中的“缴款码”不是交款转账账号,请勿将缴款码当成银行账号输入汇款。
二、操作交款后请您持续关注留意是否有交款退回的情形,若有退回表明诉讼费交纳不成功, 请在收到 《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代开上诉费通知书》等文书次日起七日内再次按照相应规定交款,并可联系开具通知书的工作人员或致电12368查询了解详情。
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中心:0595-23521200
执行服务中心:0595-23522348
退 费:0595-23522205
民事审判中心诉讼服务窗口:0595-23522110
三、收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代开上诉费通知书》等文书后,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完成交款,以免因错交、漏交以及缴费系统延误等原因超过交款时间。
特别提示:法院不会通过任何个人微信、支付宝、QQ信息等方式收取诉讼费用,如遇相关情况,请您提高警惕、审慎甄别,并立即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核实,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