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进一步加强跨域司法协作,服务闽湖流域生态绿色发展,6月25日,德化法院联合大田、尤溪法院共同开展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活动。尤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大田法院党组成员池伟,德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康,葛坑镇镇长曾碧婷,闽湖水库发展中心副主任伍华盛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闽湖地处尤溪县、大田县、德化县三县交界处,部分流域位于德化县葛坑镇。当天上午,三县法院到葛坑镇龙塔村开展水生态保护跨域联动座谈会,就打破区域壁垒、强化信息共享、有效衔接职能等内容进行交流探讨。
随后,还到葛坑镇龙塔畲族文化展示馆参观调研,了解龙塔畲族的迁徙、繁衍与发展历程,沉浸式体验畲族深厚的千年历史文化及工艺习俗。
参观结束后,德化法院作为本次轮值法院,组织开展了执法巡航活动,对闽湖水库周边环境、水源水质等进行实地巡查。
下午,还到屈斗宫窑址及宋元德化窑展示馆、太平宫窑址、瓷艺城等地参观调研,了解千年陶瓷烧制发展历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保护,共同探索“生态司法+文化遗址”保护创新机制。
最后,在瓷都法苑,三方围绕本次生态保护活动进行总结交流。
据悉,今年3月,德化、大田、尤溪三县法院共同签署《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设立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中心,共建闽湖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该中心集闽湖流域生态保护焦点问题磋商、环境数据共享、生态环境修复共治、联合巡回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宣教合作于一体,实行三县法院轮值驻点运行机制,轮值法院负责轮值中心日常运行工作。
下一步,德化法院将依托闽湖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两地三县共建共治协同作用,形成生态环境和水源保护合力,为守护闽湖碧水、实现水生态功能永续利用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