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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15.4万
  发布时间:2023-08-04 20:26:44 打印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民心。8月2日上午,德化法院开展执行救助保险金发放活动,为6个案件的12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共计154000元。


“感谢法官对我们的帮助,这笔钱缓解了我们眼下迫切的困难。”被救助人陈某在领到救助保险款后说道。

2021年7月27日,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陈某构成二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当事人负事故同等责任。

后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应赔偿陈某各项合理损失,合计948304.0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履行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陈某的监护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发现王某名下仅有一辆肇事车辆。该车辆经司法拍卖后,其拍卖款71316.18元已支付给陈某,但仍余有大部分赔偿款未能支付,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而陈某仍需要持续治疗,执行法官为缓解其生活困难,为陈某办理了执行保险救助,向其发放保险救助金85000元。

执行保险救助制度


是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解民忧暖民心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因“执行不能”导致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的有力举措。

接下来,我院将不断探索和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拓宽救助方式和渠道,积极帮助困难当事人缓解经济压力,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