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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构建“三三三”制动态清理积案模式
  发布时间:2023-08-17 20:06:4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以来,德化法院紧扣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以三张图表、三项管理、三个运用为主线,持续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截至2023年7月,已形成“动态清零”良性态势




绘制“三张图表”

从“个案盯防”到“整体治理”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牢关键时间节点,细化明确清理进度,让各级主体从“互相推诿”到“权责明晰”转变。

一是拧紧“责任链”。明晰院党组、审管办、审判团队、承办法官四层主体职责,靠前谋划压实责任,坚持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审理方案、定结案时间“四定”举措,利用每周“夜课堂”形式,专题听取清理情况汇报,专项研究解决堵点问题,用严实手段提升清理速度。

二是明确“时间表”。强化审限管理、严控结案周期,抓牢“6个月、8个月、10个月、12个月”四个时间节点,实行“日跟踪、周通报、月盘点、季收账”管理模式,动态通报审判流程节点情况,严格审限扣除的程序与审批,杜绝通过扣除审限隐形超审限情况。

三是列出“路线图”。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召开专项工作会部署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的通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管办牵头抓、条块联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锚定“三项管理”

从“事后倒查”到“全程监管”

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管好影响审限的审判流程节点,让案件监管从“零散预警”到“全面统筹”转变。

一是前置管理控增量。将办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案件作为审限预警案件,一并纳入专项清理范围,对送达、庭前、庭审三个环节出现异常情况的进行定期摸排,避免程序性事项拖延办案,实现积案清理抓早动快。

二是动态销号降存量。建立未结案件管理和分类处置机制,及时更新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台账,推行重点清理、持续清理、跟踪清理三种方式,对“骨头案”靶向分析、靶向施策、靶向推进,每日通报清积进展,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

三是联合督导聚合力。对超期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对超6个月案件由审管办点对点发催办函,对超8个月案件由督察室发督办函,对超12个月案件移交纪检组进行核查,有效传导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责任压力,共发出催办函110份、督办函15份,与纪检组会商3件。





坚持“三个运用”

从“被动执行”到“主动清理”

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平时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引导干警从“畏难等靠”到“比争赶超”转变。

一是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纳入部门与个人目标责任制月度与季度“双考核”,结合各团队收结案总量,设定考核基础指标,赋予较高分值比重,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引导各团队统筹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一步压缩案件办理时间。

二是坚持开展专项评查。定期抽取审理期限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案件,重点评查程序变更和延审扣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为拖延办案情况、院庭长是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评查结果参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予以追责,并扣发责任人员绩效奖金。

三是作为评优评先参考。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作为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的“负面清单”,对履职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并作为退出员额法官序列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