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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而有你 共护古树
  发布时间:2023-11-24 20:20:0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泉州市文旅产业及世遗保护司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古树名木保护能力和水平,德化县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及杨梅乡政府共同设立“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

图丨揭牌仪式现场

暖阳晴空碧,尽染银杏黄。11月23日上午,“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仪式在杨梅乡安村村举行。市中院审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林明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蒋鸿滨出席仪式。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杨梅乡、西北五镇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仪式。

图丨“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成立

图丨发表致辞讲话

该示范点集古树保护、法治教育、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主动性、预防性司法保护,实现“守护一方古树”的良好效果,让银杏古树群“老有所安”。

图丨“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牌匾

本次设立“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是继今年三月份我院联合林业局、美湖镇在美湖镇小湖村设立全县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后,持续共建古树名木协同保护机制的又一生动实践。

图丨3月27日,全县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设立

当日,我院干警还对前来赏杏的游客、村民进行普法宣传。不同于以往传统的普法宣传方式,本次采用“一处空地+一株银杏”开启“古树下的法治课堂”。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手册、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古树名木故事,共同守护银杏古树群“高颜值”。




一起来看看美丽的银杏古树吧!

下一步,我院将以设立“银杏古树群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为契机,深度挖掘古树名木的多重价值,继续发挥“司法示范+部门协同”的古树共护机制,上下联动,多方协作,一同守护古树名木“厚家底”。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