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前经济生活中欠债不还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债务人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女子明知判决未履行完毕
不仅未如实申报财产
甚至还擅自处分、拖延履行
近日
德化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A某与B某产生民间借贷关系。
2021年9月26日,德化法院依法判决A某应偿还B某借款18万余元及利息。后A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B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A某送达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A某未申报财产,亦未履行债务。本院经调查,发现A某微信有大量资金支付结算情况,涉嫌犯罪,遂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A某名下微信账户自判决生效后至2023年7月间,仍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经查明款项用于个人消费、经营。
法院判决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案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履行。被告人A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具有坦白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A某相应的刑罚。
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面对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企图通过“耍小聪明”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要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