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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执行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4-02-08 20:06:06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德化法院开展执行救助保险金发放活动,为6个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共计146000元。


“感谢法院的帮助,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被救助人李某收到救助保险金后,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李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张某撞倒,经鉴定,李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李某受伤后不仅生活不能自理,更是没有了收入来源,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该案件经法院判决,张某应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四十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迟迟未收到赔偿款的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也依法对张某采取拘传、限制消费等措施,亦无法执行到位,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为缓解李某的生活压力,执行法官为其办理执行救助保险,向其发放救助保险金46000元,希望能解决其“燃眉之急”。

“执行+保险”救助制度


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作用,有效缓解部分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问题。

2023年以来,德化法院已为12件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保险救助款30万元。







当日,执行法官还促成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杨某等23名工人为陶瓷公司提供劳务,某陶瓷公司却一直未支付杨某等人的劳务费,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该陶瓷公司应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仲裁裁决生效后,因陶瓷公司未如期支付,杨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临近春节,工人们急需拿回工资回家过年,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该公司名下账户,同时积极与公司负责人沟通,释明法理,敦促其积极拿出解决方案。经过深入协商,该公司与工人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50000元工资款,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接下来,德化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