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泉州中院通报
“2023年度泉州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2023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情况
其中,我院
1篇司法建议获评优秀司法建议
1篇裁判文书荣获一等奖
1篇裁判文书荣获优秀奖
优秀司法建议
作者:陈小鑫
▷ 主题:关于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司法建议
▷ 缘由和内容:近年来,德化成为全国最大的陶瓷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但经认真梳理,德化法院发现陶瓷电商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涉诉的重要群体,陶瓷电商存在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创造不足、管理不明、保护不强等问题,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对此,建议有关协会深入实施 “知识产权+”发展策略,引导陶瓷电商强化“精品版权”运营、 “知名商标”运用、 “商业信誉”维护、 “地理标志”使用等。
▷ 效果和意义:该建议发出后获得采纳,协会及时起草制定《保护知识产权自律公约》,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出台引导鼓励电商加强品牌创新、品牌管理和品牌经营的政策等。
同时,德化法院进一步提升风险指引作用、健全沟通联席机制、创新多元解纷模式,自建议发出以来,联合成功在诉前化解陶瓷知识产权纠纷144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同比上半年、去年同期均大幅下降。
优秀裁判文书
承办人:徐晓璐
▷ 获奖情况:文书案号为(2022)闽0526民初2863号,获一等奖
▷ 裁判要旨:著作权法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主要在于对其“艺术”方面的保护;实用艺术品的艺术性通常以线条、色彩等来表现,并且应该满足美术作品对于作品艺术性的最低要求。
创作灵感来源于公有领域素材的实用艺术作品,只需其具有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而非对公有领域的素材简单复制或模仿,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裁判亮点:福建省德化县是全国最大的陶瓷茶具生产基地,茶具生产商基于公有领域素材“柿子”创作的茶壶茶杯,只需其具有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而非对“柿子”形态简单的复制或移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本案属于保护陶瓷知识产权、维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典型案例,有利于增强陶瓷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保障陶瓷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繁荣陶瓷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秀裁判文书
承办人:李立新
▷ 获奖情况:文书案号为(2022)闽0526民初2326号,获优秀奖
▷ 裁判要旨: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出租方应当严格履行出租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交付也未能及时协商解约相关事宜,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承担占用履约保证金期间的损失。
▷ 裁判亮点:本案中,A公司与B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未将案涉租赁商铺移交给B装修使用,致使合同未实际履行,现双方均同意解除该协议,A公司应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B,且由于长期占用履约保证金给B带来了经济损失,该部分损失相当于利息损失,A公司应当予赔偿。